永政人发〔2020〕7号 关于谢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自贤同志的提请,经永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决定:
谢丰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刘春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龙俊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良龙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张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
侯春波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田延皓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兰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永红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赵清发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