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昌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自贤同志的提请,经永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7日审议通过,决定:
李昌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永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永红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刘永兰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陈洪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孔祥科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