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德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19〕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德胜同志兼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缐如斌同志兼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祁光福同志兼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长瑞同志兼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孔祥科同志兼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明明同志兼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成兵同志兼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陈洪同志兼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崇忠发同志兼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郭玉鸿同志兼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永强同志兼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肖全财同志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军同志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陈刚同志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翼同志兼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小强同志兼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孔维强同志兼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