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华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18〕5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易华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挂职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