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东鸿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18〕4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东鸿同志挂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