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容志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18〕3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容志、祁光福、吴学红同志挂职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3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文。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