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党存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人发〔2017〕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17〕6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党存顺同志任县会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志鹏同志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卫科副科长;
刘良川同志任新寺乡监察室主任;
马玉明同志任新寺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军芬同志任盐锅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维忠同志任西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芝金良同志任新寺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刘尚胜同志任王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青同志任小岭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同志任县司法局新寺司法所所长(正科级);
张尕鹏同志任陈井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亮同志任新寺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郝生章同志任杨塔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龙同志任红泉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晓梅同志任小岭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姬俊艳同志任川城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豆利明同志任新寺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兴龙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陈万尧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孔维虎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李永清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魁国学同志任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刘德俊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孔祥萍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
党存顺同志新寺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生峡同志盐锅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赵兴龙同志新寺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德元同志盐锅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文同志新寺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王庚午同志坪沟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德俊同志太极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仕怀同志岘塬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魁国学同志县司法局三塬司法所所长职务;
芝金良同志县司法局新寺司法所所长职务;
孔祥萍同志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祥誉同志川城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马玉明同志新寺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罗宏丁同志太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崇尚英同志西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贵元同志县教育局督导室督学职务,到龄退休。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