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靖县委
关于陈永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委任字〔2017〕7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研究,决定:
陈永哲同志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正花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正科级);
杨青云同志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主任;
孔德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纪检员;
党存忠同志任县农牧局正科级纪检员;
周延清同志任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玉桂同志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刘世淑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孔令刚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峡同志任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黄永恒同志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康雁俊同志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免去:
陈永哲同志共青团永靖县委书记职务;
杨永培同志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职务;
朱良霞同志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孔金鹏同志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职务;
周文兰同志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唐致芹同志县纪委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职务;
周延清同志县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刘世淑同志县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李涛同志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职务;
杨峡同志县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职务;
李玉桂同志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职务;
孔德学同志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职务。
中共永靖县委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