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6〕132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研究,决定:
范祥鹏同志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朱克宏同志任县档案局局长;
王培明同志任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罗良华同志任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兼);
王显学同志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魁志凌同志任岘塬镇党委副书记;
崇显胜同志任王台镇党委副书记;
华昭鹏同志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刘光文同志任县委老干部工作局主任科员;
张绪录同志任县保密局主任科员。
免去:
王富小子同志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华昭鹏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崇兴龙同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司培姝同志县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职务;
朱克宏同志岘塬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永强同志王台镇党委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