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靖县委
关于杨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组发〔2016〕96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研究,决定:
杨永红同志任县委督查室主任(正科级);
张海粟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永茁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国礼同志任县委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永安同志任县委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党占娟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
鲁永明同志任县档案局主任科员;
魁国晖同志任县委党校主任科员;
张永真同志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任科员;
褚延东同志任徐顶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副科级);
王阳同志任太极镇残联理事长(副科级);
孔德玺同志任西河镇残联理事长(副科级);
王国忠同志任岘塬镇残联理事长(副科级);
张淑平同志任刘家峡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陈功宝同志任盐锅峡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江明海同志任西河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付雪飞同志任红泉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唐小玲同志任三条岘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免去:
杨永红同志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鲁永明同志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魁国晖同志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张永真同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青川同志县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
尤国胜同志太极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鹏同志西河镇残联理事长职务;
王国忠同志王台镇残联理事长职务;
孔国胜同志红泉镇残联理事长职务;
马斌同志新寺乡残联理事长职务;
魏明国同志陈井镇残联理事长职务;
李永强同志关山乡残联理事长职务;
李育民同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提前退休。
中共永靖县委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