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永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人发〔2016〕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组发〔2016〕9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永俊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豆林林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马斌同志任县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副科级);
曾庆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芝永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魏明国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尤国胜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杨鹏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刘琴琴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李永强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孔国胜同志任县市政环卫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罗芬萍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郭敏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吴文峡同志任三塬镇财政所所长;
王玉萍同志任徐顶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晶同志任刘家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华亮同志任岘塬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曾庆明同志太极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琴琴同志岘塬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吴文峡同志坪沟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郭敏同志徐顶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芝永阳同志县司法局杨塔司法所所长职务;
罗芬萍同志县司法局陈井司法所所长职务;
祁国繁同志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科员职务,提前退休。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