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罗宏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永人大发﹝2016﹞12号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怡宏同志的提请,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7日通过,任命:
罗宏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高宝东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付正志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