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人发〔2015〕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根据组发〔2015〕13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黄华同志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
鲁永明同志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局副局长、农村改水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永伟同志(县刘化学校正科级干部)到龄退休。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