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克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人大发[2012]28号
县人民政府:
永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尹宝山同志的提请,于2012年12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陈克义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宪法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光元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司福军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光文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富小子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顺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小林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孔德卿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李育刚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永靖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