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毅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人发〔201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组发〔2012〕2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毅平同志为县规划局局长;
康俊泽同志为县市政环卫局局长;
王进东同志为刘家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孔祎同志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飞同志为县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所(海事局)副所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文德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齐学彬同志为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颜东兴同志为县市政环卫局副科级干部;
祁国学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科级干部;
冯廷菊同志为县市政环卫局主任科员;
马翠林同志为县水务水电局副主任科员;
刘宏辉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康玉敏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毅平同志县市政环卫局局长职务;
陈自云同志县规划局局长职务;
刘光平同志刘家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智明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留原单位工作;
刘世桂同志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到龄退休。
赵仕庭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何存辉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四中正科级干部,到龄退休;
韩世录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到龄退休。
永靖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