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1〕4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李波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高发财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马学俊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翔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步鹏同志县司法局三条岘司法所所长职务;
田彩芬同志王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孔令燕同志川城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崔永宝同志坪沟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王显振同志三条岘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维忠同志西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杨发岳同志小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邓伟军同志太极镇应急管理所专职副所长职务;
刘亚男同志杨塔乡应急管理所专职副所长职务;
郑亚光同志徐顶乡应急管理所专职副所长职务;
陈功宝同志盐锅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孔维善同志王台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魁发俊同志岘塬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