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明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2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马明玉同志任县会计局局长;
何存山同志任县移民中学校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永军同志任县三峡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刘化学校副校长职务;
欧旭东同志任县刘家峡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太极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新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冯元泽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显强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理瑞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川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秀平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
司才茂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祁永庆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燕同志任县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小燕同志任县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玉祥同志任刘家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李胜龙同志任太极镇财政所所长;
杨光中同志任王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本才同志任三条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清同志任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自明同志不再担任县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孔福东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学鹏同志不再担任红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本功同志不再担任小岭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王涛同志不再担任小岭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赵兴福同志不再担任三条岘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余四辈同志不再担任关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