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二零二二年度)
2022年1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永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临夏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8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统办大楼机构事务管理、公务用车、会务保障、后勤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周转房、办公用房、公共维修、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大院监控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会务保障、公车平台、办公用房、维修、园林、卫生、安全保卫九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永靖县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靖县党史研究室等34个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永公办发〔2008〕2号)规定,我局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137.20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33.5329万元,增加4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项目购置公务用车10辆和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屏安装及信息管理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532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137.20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增加333.5329万元,增加4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项目购置公务用车10辆和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屏安装及信息管理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53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20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保障的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05.40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4.1329万元,增加43.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项目购置公务用车10辆和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屏安装及信息管理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万元,增加1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20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0辆,价值1046.096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72.6942万元,其他资产由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办楼运行保障经费、县级周转房物业等管理费用、公务用车运行保障经费、车辆租赁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税、新购置公务用车保险、新购置公务用车装潢费、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屏安装及信息管理费、多功能会议室LED电子屏更换费、统办楼临时工工资。
七、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 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上年结转:指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