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出让转让审批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厅矿函〔2018〕)219号》规定,现对永靖县马圈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永靖县马圈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昌鼎信矿评字[2021]第0702号)。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0-8832272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山水苑大厦
电子信箱:gsyjxgtzyj@163.com
邮 编:731600
附件:1.关于永靖县马圈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pdf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