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编制工作现已结束,现将编制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2024年12月6日
二、联系电话:0930-8832688
三、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古城新区财政局办公楼(永靖县财政局)
四、公示内容(附件)
附件:1、【公示】永靖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永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的公示.PDF
2、永乡振领发〔2021〕49号+关于印发《2021年永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的通知.pdf
永靖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