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对下列人员(见附件)发放1-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 示 期:2024年3月7日—3月31日
监督电话:0930—8832286
地 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81号(永靖县民政局)
附件:1.永靖县2024年1-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花名.xlsx
2.永靖县2024年1-2月份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花名.xlsx
永靖县民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