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按照本人申请或乡村推荐、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经公安局、税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联审,最终确定补充我县2025年乡村工匠3人(见附件),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80433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路2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公示内容:永靖县2025年乡村工匠补充名单
负责人:马立鹏
附件:永靖县2025年乡村工匠补充名单.xls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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