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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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监督电话:0930—8880433、12317、12345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2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四、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8日

附件: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6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整省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结合永靖县丘陵山区耕地细碎化、山旱地占比高、农机适配性要求突出等实际情况,通过统筹整合农业机械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精准扶持,加快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进程,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深度衔接,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质效,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决策部署,锚定农业社会化服务整省试点工作目标,立足永靖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特质,聚焦玉米、马铃薯等主粮作物,聚焦小农户生产需求和撂荒地复垦复耕巩固任务,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引导发展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将适配丘陵山区的先进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导入农业生产全链条,以服务过程现代化破解山区农业发展瓶颈,推动农业现代化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小农户,精准赋能增效。坚持以小农户为核心服务对象,立足山区农户分散经营现状,秉持“带动不代替、服务不包办”理念,通过专业化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规模化耕作难、农机使用难、技术应用难等痛点问题,持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增强小农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锚定粮食安全,靶向补齐短板。以提升玉米、马铃薯等主粮作物产量和品质效益为核心,针对丘陵山区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强化专业化、科技化服务供给,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节本增效,充分激发小农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层防线。

3.立足山区实际,发展适度规模。尊重小农户自主经营主体地位,结合丘陵山区耕地细碎化、坡地多的特点,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服务主体协同联动,推动分散地块“小块并大块”集中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4.坚持市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精准对接山区农业服务需求。强化政府引导调控作用,聚焦服务主体培育、服务行为规范、市场环境优化,推动适配丘陵山区的服务内容、方式、手段创新,促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

5.统筹农机资源,提升利用效能。针对丘陵山区农机作业空间受限、设备闲置与短缺并存的问题,由县农机中心牵头,各乡镇协同配合,统筹整合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现有农机资源,建立健全农机调度共享机制,坚决杜绝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优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助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6.规范补助标准,精准高效兑付。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农业生产托管综合系数(0.35、0.26、0.13、0.26),结合甘肃省每亩120元托管费用标准及永靖县丘陵山区作业成本差异,科学明确单环节补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重点向小农户倾斜、向生产关键环节聚焦。

二、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永靖县国土面积1863.6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35个村(社区),户籍总人口20.93万人,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5.84万人。全县耕地面积56.14万亩(土地确权面积),农村户均耕地14.1亩、人均耕地3.54亩,其中水浇地11.44万亩、山旱地44.7万亩,山旱地占比达79.6%。受地形影响,全县耕地细碎化、坡地多、地块小等问题突出,给农业机械化高效作业带来较大挑战。全县主要种植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2025年完成粮食种植22.78万亩,油料种植0.52万亩。其中小麦种植1.89万亩(春小麦1.78万亩),马铃薯种植6.71万亩,玉米种植14.02万亩,小杂粮种植0.16万亩,粮食面积任务完成率100.3%,粮食生产基础持续稳固。截至2025年底,全县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335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5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2个、家庭农场73家、龙头企业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4.39万千瓦,拥有拖拉机3619台、其他各类农业生产机械1.6万台(套),但适配丘陵山区的小型、轻便农机占比不足,农机作业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业生产托管呈现“耕强种收中等、防薄弱”格局,其中耕环节托管率90%以上,种、收环节托管率均达50%以上,防环节托管率仅20%以上,统防统治亟待强化。

三、项目目标

聚焦玉米、马铃薯等主粮作物及撂荒地复垦复耕巩固任务,在陈井镇、杨塔乡、红泉镇、小岭乡、川城镇、新寺乡、坪沟乡、西河镇、刘家峡镇、三条岘乡10个乡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1.7万亩以上(其中玉米1万亩、马铃薯0.7万亩)。重点补齐丘陵山区农机适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薄弱环节短板,培育壮大一批适配山区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完善“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联动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业生产公益性服务机制,构建适配永靖县丘陵山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三提升一巩固”目标:一是小农户服务覆盖能力显著提升,小农户托管服务覆盖率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山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玉米、马铃薯全程托管环节农机适配率达80%以上,标准化生产水平同步提高;三是服务主体运营能力显著提升,培育3-5家村集体经济主导的骨干服务组织;四是撂荒地复垦成果有效巩固,项目区撂荒地实现动态清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切实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明确服务产业、环节及范围

1.服务产业。紧扣粮食安全主线,重点服务玉米、马铃薯两大主粮作物,兼顾项目区撂荒地复垦后种植的粮食作物,总服务面积1.7万亩,其中玉米1万亩、马铃薯0.7万亩。

2.关键环节。结合丘陵山区生产实际,细化补助环节及适配要求:玉米产业补助耕(含除膜、深翻、耙耱)、种(含覆膜播种)、防(含病虫害统防统治,优先采用绿色防控手段)、收(含秸秆打包,助力秸秆资源化利用)四大环节;马铃薯产业补助耕、种、防、收全程环节,结合山区地块特点优化播种密度和收获机械适配性。同时,将撂荒地复垦后的首次耕种环节纳入重点服务范围,强化复耕后管护服务,确保复种成效。

3.服务范围。限定在陈井镇、杨塔乡、红泉镇、小岭乡、川城镇、新寺乡、坪沟乡、西河镇、刘家峡镇、三条岘乡10个乡镇,服务地块以山旱地、细碎化耕地及撂荒地复垦地块为主。根据各乡镇2026年粮食作物种植计划及撂荒地复垦任务,精准分配服务面积指标,优先保障小农户集中区域和撂荒地复垦重点区域。

(二)制定丘陵山区适配的托管服务标准

采取“公开遴选+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主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对接农户、整合分散地块,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作业服务,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良性机制。

1.服务主体界定。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具备丘陵山区农业服务能力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遴选扎根农村、服务农户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本地组织。

2.服务主体基本条件。在原有基础上,突出丘陵山区适配要求:一是合规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自觉服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近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二是信誉良好,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满2年以上,在项目区乡镇拥有稳定服务群体,农户满意度达85%以上;三是装备适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需具备农业机械总动力200马力以上,且适配丘陵山区的小型轻便耕整地机械、覆膜播种机、小型收获机等设备配套齐全,农机手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作业设备原则上要求安装中国农服平台作业监管设备,确保坡地、小块地作业全程可追溯;四是管理规范,具备完整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合同、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项目管理档案,配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中国农服平台的专业人员,能够精准填报各类作业数据;五是配套完善,能够为农户提供适配丘陵山区的农业技术指导、抗旱种植培训、病虫害预警、农业保险对接、小额生产性贷款咨询等配套服务,全方位助力农户降本增效。

3.服务主体作业能力。结合丘陵山区地块小、作业效率受限的实际特点,合理设定作业能力标准:耕(含除膜、旋耕、平整)日作业量不低于150亩(以小型农机联合作业为主);种(含覆膜)日作业量不低于200亩;防(病虫害统防统治)日作业量不低于300亩(以适配山区的小型喷雾设备作业为主);收日作业量不低于80亩,确保作业质量与效率兼顾统一。

4.服务效果及标准。针对丘陵山区作业难点,细化量化质量标准。耕:坡地耕深不低于25cm、平地耕深不低于30cm,深浅均匀一致,无漏耕、无死角,作业面平整,提升土壤保墒能力;种:下籽均匀有序,播种深度严格符合作物生长要求(玉米3-5cm、马铃薯8-10cm),不断点、不遗漏,覆膜平整无破损,边缘压实到位,强化抗旱保苗效果;防:严格管控农药使用浓度,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严防农药药害,病虫害防治效果达80%以上;收:无明显漏收漏割,玉米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0-15cm,马铃薯茎叶清理彻底,籽粒破损率控制在5%以内,秸秆打包规范,为后续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

(三)明确服务面积、任务及资金分配

实行全程托管服务模式,由遴选确定的服务主体,对1.7万亩玉米、马铃薯开展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各乡镇任务分配及资金测算如下:刘家峡镇170亩,补助资金2.04万元;陈井镇1105亩,补助资金13.26万元;杨塔乡1907亩,补助资金22.884万元;红泉镇2256亩,补助资金27.072万元;小岭乡1100亩,补助资金13.2万元;川城镇1965亩,补助资金23.58万元;新寺乡2040亩,补助资金24.48万元;坪沟乡4937亩,补助资金59.244万元;西河镇1400,补助资金16.8万元;三条岘乡120亩,补助资金1.44万元。项目总扶持资金204万元,全部来源于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四)规范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严格落实省厅政策要求,优化完善补助机制,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直达受益主体。

1.补助原则。补助资金重点向小农户倾斜,用于小农户托管服务的资金占总资金比例不低于60%;对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单个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不设补贴上限;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土地提供的作业服务,一律不纳入补助范围,坚决杜绝资金挤占挪用。

2.补助方式。全面实行“先服务后补贴、验收合格再兑付”机制,分三类精准落实:一是面向小农户的服务,补助资金拨付至服务组织,小农户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时,明确标注补助金额,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服务组织与农户结算,农户仅支付扣除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二是托管服务示范点,补助资金拨付至承担示范点任务的服务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用于示范模式推广、技术培训、设备升级等工作;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开展的本村农户托管服务,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统筹组织服务实施,结余资金专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投入农业服务设施建设。

3.补助标准。结合永靖县丘陵山区作业成本高、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省级规定,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20元,单环节补助标准为:耕地42元/亩、播种31.2元/亩、机防15.6元/亩、收获31.2元/亩,与全程托管补助标准保持统一。单环节托管服务按对应标准执行,确保补助标准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项目实施流程

(一)遴选确定服务组织(2026年3月1日-3月25日)

各乡镇依据本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自愿申报,严格开展初审把关后,择优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农机中心成立专项评审小组,结合丘陵山区服务适配性、服务能力、信誉评价、装备条件等核心要素开展综合评审,确定服务组织名单,通过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电视)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服务组织需提交《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附件1),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需填写《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示范点服务组织推荐表》(附件3),于2026年3月25日前报送至县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备案。各乡镇负责督促服务组织完成中国农服平台监管设备安装调试,确保作业数据实时、准确上传。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户、经营主体签订《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附件2),明确服务地块、面积、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确保面积精准、位置精准、种植品种精准、服务对象信息精准。

(三)签订服务合同(2026年3月26日-4月10日)

服务组织与农户、规模经营主体签订《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附件2),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见证方参与签约,明确服务地块位置、面积、环节、作业时间、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费用结算、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合同需明确标注补助金额、农户自付金额,确保地块、面积、品种、服务对象信息“四精准”,坚决杜绝虚假签约、违规签约。

(四)组织项目实施(2026年4月-10月)

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丘陵山区农机调度、地块整合、技术适配等难点问题。县农机中心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提供农机操作、维护保养等技术指导,协助服务组织优化作业方案,提升农机适配效率。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项目日常推进,指导服务组织如实填写《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单》(附件4),详细记录作业时间、面积、质量、农户签字确认等信息。

(五)严格项目验收(2026年10月-11月)

各乡镇作为项目验收责任主体,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作业完成后组织开展逐地块、逐农户核验工作,严格核对作业面积、质量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各村对服务农户和经营主体按户登记汇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汇总。服务组织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后,填写《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示表》(附件5),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公示结束后,服务组织向乡镇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乡镇项目领导小组采取实地丈量、逐户走访、平台核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开展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核验汇总表》(附件6),将相关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按10%比例开展随机抽查,抽查中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在5%以内的,按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的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主体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作业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

(六)兑付补助资金(2026年12月上旬)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乡镇验收合格、县级抽查通过后,服务组织提交《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7)及相关佐证资料,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后,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资金优先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坚决杜绝现金支付,确保资金直达服务组织。对县外服务作业量、服务组织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一律不予补助。

(七)开展绩效考核(2026年12月中旬)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围绕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资金使用合规性、档案管理规范性、农户满意度、示范带动效应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正式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下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服务主体遴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组织予以优先推荐承担下年度项目,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续项目参与资格。

(八)做好总结归档(2026年12月下旬)

服务组织全面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像、文字、合同、报表等各类资料,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深入提炼项目实施中的典型模式、成功经验,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借鉴,同时将典型经验上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定期协商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农机统筹、地块整合、资金兑付等难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监管拨付;县农机中心负责农机技术支持、设备调度协调;各乡镇、村作为项目落实主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村结合丘陵山区农户居住分散的特点,通过乡村广播、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田间宣讲、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政策、补助标准、典型案例,重点讲解托管服务对破解山区农业生产难题、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的优势,引导小农户主动接受托管服务。同时,大力宣传优秀服务组织的先进经验,营造“人人知晓政策、主动参与托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运行风险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审计”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常态化核查,及时掌握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高效。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项目资金的,一经查实,责令全额收缴违规资金,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过程监管,规范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项目资金、服务主体、托管作物、服务面积、补助标准等核心信息在县、乡、村三级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全程公开透明。依托中国农服平台,对农机作业实行实时监控,精准记录作业轨迹、面积、质量等数据,实现“线上监管+线下核查”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对农户投诉的问题及时核查、快速处理,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规范服务组织经营行为。

(五)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服务能力

县农机中心、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建联合技术指导组,深入田间地头,为服务组织、农户提供农机操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等精准技术培训,重点强化适配丘陵山区的农机操作技能、抗旱种植技术培训,提升服务主体专业化水平和农户生产能力。同时,积极引进适配丘陵山区的小型农机、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品种,全方位助力项目提质增效。

(六)强化农机统筹,提升利用效能

县农机中心牵头建立全县丘陵山区农机资源信息库,全面整合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党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的农机资源,明确农机类型、数量、作业能力、调度方式,实现农机资源信息共享、高效调度。根据各乡镇作业需求和农时节点,统筹调配农机资源,优先保障农时关键环节作业,避免农机闲置浪费,切实提升农机利用效能,破解丘陵山区农机作业难题。


附件:1.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  

           2.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

                  3.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示范点服务组织推荐表                           

           4.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单   

           5.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示表  

                   6.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核验汇总表                                      

           7.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1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承  诺  书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服务组织自愿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承诺:

1.本服务组织具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愿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2.严格按照《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要求,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并接受县农业 农村局及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3.本服务组织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带动作用。

4.严格按照农机操作规程,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产业托管服务项目任务。并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本服务组织严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收费标准扣除项目补助标准,确定农户承担部分,确保农户最终受益。

承诺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托管合同

合同编号:                       村名:

甲方(接受服务方) :              联系方式: 

乙方(提供服务方) :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将自己承包经营的    亩土地委托乙方提供生产性服务。其中:

(一)整耕地:地块数量       块,面积      亩。

(二)播种:1.播种作物     ,面积    亩;2.播种作物    , 面积    亩;3.播种作物     ,面积    亩。

(三)机防:面积       亩。

(四)收获:1.机收作物     ,面积   亩;2.机收作物    , 面积   亩;3.机收作物      ,面积     亩。        

二、服务标准

甲乙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按 照《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 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服务期限

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完成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作 物_____________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

四、服务费用

服务

产业

服务

项 目

亩数

(亩)

单价

(元/亩)

服务费用

(元)

农户承担

分(元)

项目承担

部分(元)

备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甲方所有。

2.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乙方按 照《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约

定标准开展服务。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3.有权阻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

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 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 失。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2.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 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并向甲方 解读服务内容。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二)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 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服务 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服务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 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服务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甲乙双方的托管服务 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示范点服务组织推荐表

填报乡镇: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组织名称

成立时间

现有农机具数量

(台、马力)

主要服务产业

服务环节

(亩)

服务能力  ( 亩 )

备注

附件4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单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章):                        服务组织(公章):

序号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作业环节

作业面积

作业时间

农户签字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附件5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示表

服务主体(盖章):                                           服务地点(村):

序号

服务主体及内容情况

农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业日期

服务主体名称

服务主体负责人

作业农作物种类

实际作业类别及作业量(亩)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作业核验汇总表

乡镇(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村

承担作业的服务组织名称

服务产业

作业环节

核验时间

核验结果评价

受益农户

(户)

备注

核验组组长(签字):                                      核验组成员(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7

永靖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服务承接主体

所在地

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者性质

□合作社

口村集体

□其他

核定亩数(元/亩)

项目 名称









核定补助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乡镇

审核

意见

 

 

 

 

 

业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农经中心

审核意见

 

 

 

 

业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县农业农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报账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