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永靖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个人补贴标准:按本人2023年实际缴纳永靖县本县养老保险费不超过100%基数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以社保实际缴费数据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二)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要求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永靖户籍并在永靖县缴费),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信用社社保卡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9日止。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地点
永靖县政务大厅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930-8838406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