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7-10月份生活补贴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10-13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根据山东相关院校提供的在校证明,拟对以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起(公示期10天)

监督电话:0930-8832543

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家峡镇多旺路1号)


附件:永靖县就读山东技工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生活补贴拟发放花名册(一般户)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