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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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10-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 

邮编:731600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盖章版).pdf

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10-12

建设地点:

永靖县原水电四局刘家峡医院内

建设单位:

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编制单位:

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原妇幼保健院搬迁至原水电四局刘家峡医院内(门诊楼利用、住院部拆除新建),新建成永靖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本项目共有140张床位(原妇幼保健院搬迁100张,新购40张),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化全项、三大常规、TCT技术,胎儿四维超声诊断,全麻下微创子宫全切术、卵巢全切术、无痛人流术、剖宫产术、新法接生,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中医针灸理疗康复、眼保健、健康检查等医疗保健业务,项目建设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占地面积9224m2,新建建筑面积12970.4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61.49m2,地下建筑面积4609m2,主要构筑为门诊楼(利旧)、住院楼、发热门诊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为多层医疗建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建筑物拆除粉尘、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过程中的废气排放。

(1)拆除扬尘

拟建项目需拆除原水电四局刘家峡医院住院楼等其他辅助设施,因建筑物的拆除和场地内运输车辆产生悬浮物及地面扬尘将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此类粉尘均为无组织粉尘。主要起尘点为院内原有建筑物拆除点,起尘时间为拆除作业时间,拆除完成后,粉尘污染也基本消失。拆除作业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一般为1.5~30mg/m3,影响范围受风向、风速、湿度等因素制约,一般在100m范围内。对院内原有建筑物拆除在施工中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只要在施工中采用严格防尘、防污染等措施,拆除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控制:

(1)洒水抑尘:施工期间扬尘将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影响范围可至距离施工现场约100m处,在采取洒水、围挡等污染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2)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计)情况下的1/3。

(3)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实施散装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应使用封闭式车厢,以避免物料散落造成扬尘。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消除车轮上的泥土,严禁带泥上路。

(4)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5)密闭围挡: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可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严禁凌空抛撒:装卸渣土、沙等物料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的转运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转运,禁止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

(7)对易起尘物料苫盖:项目在施工期间无法避免在施工场地内堆存沙石等粉状、颗粒状物料。对于这类物料应做到及时苫盖或通过喷水措施保持物料表面湿润,防止其在大风天气下引起扬尘污染。

(8)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浆,不得在施工场地从事混凝土的搅拌作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水泥、黄砂、石子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还可减轻水泥搅拌机的噪声影响。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扬尘产生点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期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2)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阻挡噪声的传播。

(3)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5)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同一施工场、同一时间多台大型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施工应抓紧进度、赶时间,缩短噪声影响时间,使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6)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通行。

(7)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经过居民区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8)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噪声可能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及时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及生活习惯等,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采取以上噪声管理和防治措施后,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规定。采取以上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声环境影响将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防治措施可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维修依托周边社会设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生产废水禁止直接排放,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容积2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2)施工人员为附近住户,不设施工营地,一般生活清洗水用于洒水降尘自然蒸发。

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拆除原水电四局住院楼,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拆除后项目厂区地势较平坦,基础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场地平整,无弃方产生,无危险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主要包括废弃的沙石废料、废混凝土、废金属、包装物等。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出售,剩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量主要为废弃混凝土块、废弃砖块、建筑垃圾等,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危险废物

原水电四局设有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座。目前医疗废物由临夏州医疗废物中心全部清理拉运,厂区不存在危险废物,故拆除时不涉及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

(3)生活垃圾

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恶臭

将臭气统一收集,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气体的排放量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燃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新建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经8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主要就餐人群为住院病人及医院职工。食堂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食堂厨房油烟中含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食堂设有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 的标准限值要求。

(4)检验废气

病理科室检验废气,项目使用有机溶剂的操作在通风柜内进行,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排放,后经楼顶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5)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

项目有住院病房,主要污染物为病区产生的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从传播途径方面来说,带有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空气,当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较少,病原微生物缺少载体就难以生存和移动,项目为从源头控制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排放,病房区和门诊各个角落定期采用医用消毒液进行消毒,保证医院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并且对空气定期进行检测,并做详细记录,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

(6)车库废气

车库废气经轴流风机后引致地面竖井排放。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项目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法工艺”,“化粪池+格栅+集水池+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规模为100m3/d,污水处理站四周及池底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

检验废水经中和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水各污染物浓度排放量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经管网排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设置23m3应急事故池一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设置于室内,设备设置基础减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来自办公室、公共区等处的生活垃圾、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及医疗废物。

①医院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

项目产生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交有省级环保、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负责定点回收。

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为损伤性废物、废药物、病理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化学性药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消毒后直接拉运处理。

防渗工程:①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池子等均设置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且内壁均采用防腐材料涂覆和粘贴,防渗系数需满足≤10 -7 cm/s;并定期检查防渗效果;

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等向地下排放废水。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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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