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浏览次数:91 发布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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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扩建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5-7-10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红柳村一社

建设单位:

甘肃兰顶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投资300万元建设永靖县液化气瓶检测提升改造扩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年检80000只钢制无缝气瓶检验生产线1条、年检20000只乙炔气瓶检验生产线1条和年检2000只低温绝热气瓶检验生产线1条及配套附属设施。储运工程为检验合格区、气瓶待检区等。辅助工程为喷漆打磨房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34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废气有: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本项目现有房屋地面改造作业过程大部分以人工作业为主,采取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蒸发消耗,不外排。

3、噪声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控制声源。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润滑,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加装减振基座等减振降噪措施。

(2)控制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设备。

(3)加强施工管理。对运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控制运输车辆速度,严禁超载运行;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加强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乱放和乱丢。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用于厂区建设,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置。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缝气瓶、乙炔气瓶打磨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缝气瓶、乙炔气瓶喷漆废气、气瓶喷检验色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箱体前段加装毛毡)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低温绝热气瓶余气通过氮气置换后暂存于气瓶组内,用于静态蒸发率试验。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员工主要为周边居民,住房距厂区约300m,如厕使用自家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厂房内产噪设备,利用厂房四周建筑围挡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室内设备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注重日常维保管理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中收尘灰、气瓶打磨碎屑收集后由甘肃昌达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废漆桶、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气瓶、废金属配件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置。

5、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活性炭箱体内废毛毡、废油液、空压油暂存至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1)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危险废物贮存点周边禁止火源,以及产生电火花的作业,储存区内设置泡沫、CO2、干粉、消防沙土、吸油毡等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泄漏废机油用消防沙土或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吸附收集,并将含油沙土或吸油毡等应急物资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企业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培训宣传、监督员工定期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企业应急通道依托厂区中部的运输道路进行应急疏散。

(3)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废机油收集桶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4)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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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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