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太极岛养殖池塘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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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太极岛养殖池塘提质增效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太极岛养殖池塘提质增效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7-10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养殖区 | ||
建设单位: |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制单位: | 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投资1198.82万元建设永靖县太极岛养殖池塘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建设分两个区域,分别为地块一,以水浇地为主,占地面积为27亩,主要进行地块提升整治;地块二为对现有养殖池塘整治提升,占地面积498亩。改造完成后可实现年产200吨淡水商品鱼。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01.75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废气有: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本项目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鱼塘清淤采取分层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为周边村民,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环保厕所。本项目管道清洗及试压水直接拉运至永靖县古城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不外排。 3、噪声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垫等辅助设施,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将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2)合理布置施工地和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尽可能远离居民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附近敏感点处。 (3)设置公告牌,明确施工时段和施工内容,协调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做到不乱堆乱弃。清淤产生的污泥拉运至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清理产生的芦苇等全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 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界限,不得越界施工,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管理,不定期召开环保宣传会议,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周边野生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不得下河捕鱼。各类废水固废等必须合理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淡水鱼养殖,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以单个养殖池塘为主体,不集中养殖,各池塘养殖均存在时间差,不会出现集中排水现象,单个池塘少量排水可直接作为补水排入其他养殖池塘,实现养殖尾水内部循环使用。经调查本项目周边已覆盖市政污水管网,本次评价要求在鱼塘北侧和西南侧距离污水管网较低处各设置5m3收集池一座,捕捞结束后池塘内少量废水沉淀后由水泵抽至池塘北侧和西南侧设置的收集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为降低运营期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购置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距敏感点较远的位置,产噪设备均安装减振基座。 (3)加强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设备完好,使其运行保持正常,避免突发高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收集后清运至大川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根据《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7015-2022)对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病死鱼实行安全填埋,在地块二北部偏西位置建设1座安全填埋井,按要求将病死鱼进行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泥在产品出售后清掏,项目场区清掏后的底泥直接拉运至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在厂内储存。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虽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但项目运行过程中仍需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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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