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8000吨/年消失模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8000吨/年消失模工艺技改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8000吨/年消失模工艺技改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3-30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盐锅峡镇黄茨村 | ||
建设单位: | 永靖县义顺石化铸造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本次对现有生产线老旧淘汰设备拆除后更换新的生产设备,并配套完善相应环保设施,现有项目占地面积4700m2。更换中频炉,淘汰原有的水玻璃砂铸造工艺,采用消失模铸造工艺,更换符合要求的中频炉,同时增加生产产能至8000t/a,并改进和完善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和处置措施。建设内容包括铸造车间、金工车间及烘干房、裁模房、原料库、办公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熔炼、造型、浇注、落砂、旧砂再生、抛丸清理、浇冒口切割、打磨、焊接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污染物种类较少,但产污环节相对较多,该项目采用分区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中频炉熔炼废气、造型、浇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1)15m高排气筒排放。落砂、旧砂再生、浇冒口切割、打磨、焊接、抛丸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不外排;冷却水经厂区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风机、空压机、抛丸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修保养并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钢丸、熔渣、切割和打磨时废渣、废砂、除尘灰、废布袋、浇冒口、不合格产品、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包装桶、检修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废钢丸、熔渣、除尘灰、废布袋、切割和打磨时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企业。废砂集中收集后,外运至砂石料加工厂永靖县新旺景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再利用。浇冒口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熔化炉回用于生产。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包装桶、检修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内贮存着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各类危险废物盛装在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同时采取了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包装袋、包装容器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满足防渗、防漏要求。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全厂均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正常状况下,污染源从源头上可以得到控制,在各种防渗措施齐备、各种设施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污染。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矿物质油、危险废物和丙烷,风险源为切削液储存区、机加工区(使用切削液和润滑油)、润滑油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桶/袋/箱和丙烷钢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按要求分区防渗,新建危废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并设置泄漏堵截措施。 (2)切削液储存区、机加工切削液使用区、机修用油储存区,定期巡查,严禁烟火,设置泄漏堵截措施,并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同时周边设置泄漏应急处置物资,包括吸油毡等,并配备应急转移空桶。 (2)开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严格按照要求对危废进行收集和管理。 (4)危废间禁止烟火,并制定严格管理制度,危废转移制定等,定期按要求转移,确立责任等。 (5)厂区、生产车间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制定明确消防制度,防治火灾等事件发生。 (6)要求厂区南侧现已设置有围墙,只留有车辆进出口,要求车辆进出口设置临时拦截措施,将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废水截留于厂区内,不漫流出厂区。 (7)对项目废气处置装置定期维护检修,避免出现故障,若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止生产。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邮箱: |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 邮编: | 731600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