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函》(河湖砂函〔2024〕2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水办河湖函〔2024〕28号),我县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效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对采砂管理任务较重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进行公示。
一、联系电话:0930-8851738
二、公示内容:永靖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4个责任人名单.xlsx
永靖县水务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