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24
字号:
收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乡村振兴1条、预决算1条、其他方式政府公开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核校,及时发现、修改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我局的工作动态、工作流程、计划总结、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公开信息均未涉及保密信息。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业务不熟练,公开时效性缺乏。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化水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领会,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