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永政发〔2025〕79号)精神,现就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床位费。按《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床位费标准》(附件1)执行;
2.护理费。按《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护理费标准》(附件2)执行。
二、执行时间
自2025年6月1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附件:1.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床位费标准.xlsx
2.永靖县中医院医养中心护理费标准.xls
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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