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二零二三年度)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3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并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按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组织更新医保目录。
(四)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实施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釆购政策。负责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实施监管。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九)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人事工资管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印鉴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基金监管规划和待遇保障股。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工作。负责全县各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
3、医药服务管理股。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支付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永靖县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编制数19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为永靖县医疗救助经办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股级,编制数8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26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140.87万元,增长6.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26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年预算增加140.87万元,增长6.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82.8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0.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481.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5.8万元,增长13.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82.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5.07万元,增长4.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5个,主要是: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医疗基金监管工作经费。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2023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2023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2023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2023年预算未安排培训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2023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机关运行经费81.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0.99万元,增长86.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医疗基金监管工作经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和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列为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 10.0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8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主要是: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医疗基金监管工作经费。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7个,涉及1782.5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78.72%。
七、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 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 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上年结转:指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 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永靖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PDF版).pdf
2023年永靖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3年永靖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PDF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