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甘肃省永靖县小茨沟建筑用石料(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1.甘肃省永靖县小茨沟建筑用石料(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拐点坐标)
2.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申请书
3.甘肃省永靖县小茨沟建筑用石料(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0-8832272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山水苑大厦
电子信箱:gsyjxgtzyj@163.com
邮 编:731600
附件:1.《甘肃省永靖县小茨沟建筑用石料(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范围拐点坐标)》.pdf
3.《甘肃省永靖县小茨沟建筑用石料(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