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9 发布时间:2025-05-08
字号:
收藏

编号:2025-1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永集体(1991)字第11315号

权利人:孔景元

不动产坐落:永靖县刘家峡大川村一社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x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