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动产﹝2025﹞第6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不动产中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太极镇大川村
不动产单元号:622923102202GB00019、622923102202GB00019F00010001、
622923102202GB00019F00020001
不动产面积(㎡):2549.1、145.74、89.26
批准用途:商服用地
异议送达地址: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办公室
联系方式:0930-5923003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