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关于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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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使中纪委2025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件具体实事之一: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落到实处,解决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县“登记难”化解工作专班研究决定,从今天起联合税务部门集中受理以下小区还未登记的住宅办证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小区名单

欣瑞花园、欣瑞庭院(刘显洲开发部分住宅)、御怡嘉园、广厦A区、丽景润苑三期、“在水一方”(2016年7月土地、房屋查封前已交清房款住宅)、时代国际、嘉恒御景苑等8个住宅小区。

三、收件资料

(一)商品房首次登记收件资料。

1.申请书(不动产登记大厅系统自动出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原件);

4.增值税发票或《购房收据》(原件);

5.完税证明(原件)(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后索取);

6.有按揭贷款未还清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贷款银行同意办证便函各一份;贷款已还清的,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结清证明一份。

(二)安置房收件资料。

1.申请书(不动产登记大厅系统自动出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安置协议、分房确认书(全部原件);

4.已拆迁房屋或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资料及买房收据(原件);

5.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后索取)。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3室核实资料,核实后资料合适的,到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到开发企业补充相关资料,再按以上流程申请登记。

五、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办证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李光笏、钱璐0930-8885498

七、各小区开发企业补办手续地点及联系电话

欣瑞花园、欣瑞庭院(欣瑞花苑2#楼1单元1楼) 崇经理13884016007

御怡嘉园(御怡嘉园小区) 何经理15390618537

广厦A区(广厦A区2#2楼) 王经理13909308530

丽景润苑三期(丽景润苑2#3单元2楼3021室) 谢经理13659301135

时代国际(时代国际物业) 孔经理15393039936

嘉恒御景苑(嘉恒物业) 崔经理13399307671

在水一方(在水一方售房部) 瞿经理15390603690



永靖县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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