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甘(2018)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1315号
权利人:常齐梅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622923001002GB00167F00020109
不动产坐落:永靖县刘镇黄河路嘉龙金河湾2号楼3单元10层3101室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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