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21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甘(2021)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5648号 | 党连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2923101208JC00320 | 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三社200号 | 因地质灾害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依据盐政发(2026)118号文 |
2 | 甘(2021)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5429号 | 党爱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2923101208JC00167 | 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一社063号 | 因地质灾害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依据盐政发(2026)118号文 |
3 | 甘(2021)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6348号 | 党连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2923101208JC00262 | 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一社127号 | 因地质灾害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依据盐政发(2026)118号文 |
4 | 甘(2023)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14362号 | 金科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2923101208JC00204 | 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四社242号 | 因地质灾害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依据盐政发(2026)118号文 |
5 | 甘(2022)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9246号 | 李平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2923101208JC00346 | 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四社227号 | 因地质灾害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依据盐政发(2026)118号文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含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中心,书面材料需载明异议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30--8832272
公告单位: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