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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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26-15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十七条之规定,我中心拟注销以下不动产权证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5)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1227

何莲儿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22923208202JC00128

永靖县杨塔乡砂宗村二社042号

生态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

2

(2023)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04489

吴仙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22923208204JC00003

永靖县杨塔乡松树湾村二社309号

生态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

3

(2023)永靖县不动产权第0011007

王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22923208205JC00169

永靖县杨塔乡徐湾村

生态搬迁,原宅基地及房屋拆除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含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中心,书面材料需载明异议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930--8832272

公告单位: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6年 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