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禁用 永靖县市场生鲜产品回归“素颜”

来源:新永靖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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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

12月6日,记者跟随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县城部分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店及肉铺检查时看到,此前商户们在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中广泛使用的“生鲜灯”已被白炽灯代替。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前期广泛宣传,本月初,县内大部分农产品市场、超市、生鲜店的“生鲜灯”已下架,更换成其他灯具。只有个别经营者还在使用“生鲜灯”。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落实新规要求。

接下来,永靖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抓好大中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集中食用农产口销售区域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对社区商铺、便利店和农村地区的农产品经营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广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