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塬镇人民政府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10
字号:
收藏

一、基本情况

岘塬镇地处黄河母亲河畔,水资源丰富,景色秀丽,土地肥沃,是刘家峡、盐锅峡两大水电站移民重点安置镇,也是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全镇共辖6个村,36个社,2425户、10003人,其中农业人口9690人,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72元。镇党委下设党支部7个,共有党员551名。辖区内有个体经营户1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6个,私营公司81个,其中乡镇企业9家,规模养殖户41家(网箱养鱼13家)、卫生院1所、学校及幼儿园11所(小学6所,幼儿园5所),宗教场所14家。

二、机构职能

当前,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为: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是公共管理职能。做好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城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公共安全职能。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三、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编制核定的通知》(甘机编发〔2005〕7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靖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2020〕124号)精神,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党政机构(4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禁毒办公室牌子)。

2、事业机构(5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

3、派驻机构(7个)。岘塬派出所、岘塬司法所、岘塬市场监督管理所、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畜牧兽医站、三合学区。

4、其他机构(3个)。镇人民武装部、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镇扶贫工作站(暂予保留)。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岘塬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委办〔2011〕77号)、《关于印发<永靖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124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关于上收部分全额事业空编的通知》(永机编发〔2019〕2号)、《关于重新核定行政工勤编制的通知》(永机编发〔2020〕5号)精神,我镇核定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9名,工勤编制2名。

1、人员编制。现有行政在编人员16名,其中岘塬镇行政在编15名(包括4名新分配公务员),县司法局入编1名(镇司法所所长);有事业在编人员31名,其中岘塬镇事业在编28名(包括工人1名),在县财政局入编1名,在县市监局入编1名、在县农业农村局入编1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未入编干部2名。

2、领导职数。有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2名(1名兼镇长),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武装部长1名。

3、其他行政人员。有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一级科员5名。


联 系 人:花阳宏

联系电话:0930—8761049       传  真:0930—876104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永靖县岘塬镇岘塬村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