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22
字号:
收藏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共发布涉及户籍制度改革、转移落户等相关解读30余份,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解读。对关系群众利益的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放管服”改革措施以及重要决策和社会大众及媒体高度关注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事件等,通过永靖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新闻发布会及发布公告、LED大屏滚动播放、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宣讲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培训班,全面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制理念。对户籍、外事、车管等所有办理事项印制宣传册,利用全县各类大型活动组织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办事流程,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甘肃政务系统自主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防范泄密风险,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持续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衔接,进一步畅通合作渠道,在组织保障、优化宣传、深化联动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与甘肃电视台《法治伴你行》、《陇原警视》等栏目建立起了警媒融合共宣机制,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借助省级电视平台优势,传播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在各级报刊、融媒、电视台、杂志、网站等媒体累计刊发不同题材的新闻稿件200余篇。热忱回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鼓与呼、谏与言,搭建警民联系的纽带桥梁,以永靖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号、视频号为支点,全面上线、同步推送,打造线上线下工作矩阵,多领域、多角度、多途径推介报道全县公安机关在服务群众、社会普法、案件侦办、专项行动、实战练兵、先进典型、社会治理、警察故事、经验做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以创造安全稳定的“软环境”,营造警民连心的“好氛围”,塑造公平正义的“新形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贡献了公安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从严审查拟公开的信息,注重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部门责任,规范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切实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传播力、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县政府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政策解读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注重学习教育,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比照先进单位在政策解读方面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建立一个系统、科学的工作操作规范和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