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永靖县道路货物运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成果,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超工作不断深入,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甘肃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甘治超领办〔2023〕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永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一、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21466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416室(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永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名单.xlsx
永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公示.pdf
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