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科学技术局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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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国家、省、州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全县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州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科技项目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示范和技术推广。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统筹推动全县各类创新资源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省州县会商、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永工作外国专家。拟定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向上一级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十四)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等人事工作。牵头组织起草有关地方科技法规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各类经费的划拨登记。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

(二)业务股(外国专家管理股)。拟订促进相关领域技术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创新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负责协调科技园区业务,推动高新技术和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开发应用。负责国家、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实施各级科技项目并进行项目监管、验收等工作。联系本县相关单位企业开展院地院企合作和对外科技交流。大力引进、推广和普及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来永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出国(境)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外国和港澳台专家、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相关工作。

(三)综合股。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科研诚信建设和技术市场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宣传培训、科技特派员和省州“三区”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

永靖县生产力促进中心隶属县科技局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二)提供企业提档升位和改善管理方面的服务,为企业整体形象进行策划。

(三)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

(四)组织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大专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五)组织企业对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六)协助企业开拓对外合作渠道。

(七)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工农业科技进步和企业发展以及提高生产力的有关政策,向政府提供相关建议。

(八)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书等。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256    传真:0930—883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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