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司法局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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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起草、规划、解释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十)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制度,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制度的规定,执法检查工作。

(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司法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司法行政方面的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简称放权。

二、内设机构

(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有关文件。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调局领导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各股所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物资、基本建设及服装、警车的管理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司法所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管干部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及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助实施本系统政治巡察工作;拟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部署;负责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支援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及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县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县政府承担统筹起草、规划、解释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检查,提出检查意见、问责建议。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拟定全县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所设立和律师执业核准、执业许可、变更登记和行政处罚工作及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工作;负责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

(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负责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负责农村“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管理、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公证处。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勤政廉政,建设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四个底线”,争做“四有四不”干部;公证处干部要将讲政治、讲规矩、讲程序、讲纪律、始终与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民事、经济等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负责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负责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负责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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