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审计局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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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县审计工作,确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计划。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审计工作地方规章制度。

(三)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对下级的政府预算情况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按《审计法》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县属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对移民资金、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和各项“三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业单位的县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监督。

(十五)负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六)负责本局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思想宣传、综治、禁毒、维稳、计生、信访、民族团结创建、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审理股)。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文秘、统计、档案、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宣传、信息、信访、计生、综治、信息发布、保密、考核、后勤、接待和考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公用品购置,办理干部职工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事项及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负责拟定本局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有关审计和财经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对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重大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计听证和审计诉讼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负责审计文书和格式的规范化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负责审计法制统计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实施和协调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起草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对县财政局、税务局(含直属单位)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策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办理有关行政事业审计的复议、应诉工作。对县属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监督;根据县政府委托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审计厅和州审计局授权对在永中夹、省、州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中与金融有关的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承担县级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工作;承担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捐赠、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接受上级审计局委托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三)党政审计股。负责与县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党政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预算内外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县级财政收支中与行政事业方面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草拟当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实施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县管千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审计监督。

(五)农业农村审计股。负责对农林、水利、畜牧、扶贫开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审计的中央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局属事业单位

(一)永靖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办纪检、监察、组织、检察、人社、审计六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交办的审计事项;依据纪检、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等工作;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审计监督。

(二)永靖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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