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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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1-1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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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

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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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盖章版)

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1-11

建设地点

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西河镇白川村

建设单位

永靖县水务水电局水利建设管理站

编制单位: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靖县坪沟乡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坪沟村岘子片区共有耕地7340亩,其中高标准农田3255亩,目前该片区有20余户群众发展种养殖产业,但缺水问题一直困扰着产业发展。为此,坪沟乡人民政府通过《坪沟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片区种养产业供水项目的报告》(坪政发〔2022〕78号)向永靖县水务局申请实施本项目。

本工程规划自现状拥宪渠渠首明渠取水,共修建两级泵站提水,设计提水流量为0.013m³/s,设计总扬程为554m。工程设输水干管1条长度4.28km,自现状拥宪渠渠首明渠取水后经过一级泵站(桩号0-120)加压后通过输水干管提水至二级泵站(桩号1+080)前池,二级泵站位于进坪沟公路左侧平洼地。然后经过二级泵站加压后通过输水干管提水至1000m³蓄水池(桩号4+160)结束。配水管道自蓄水池接出,配送至羊场和牛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整个施工、土地开挖、地表清理、土方运输及堆放、装卸等施工作业过程都会产生扬尘。施工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对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可大幅度降低施工扬尘。各类机械燃油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2、THC等,排放量较小,属于间歇性排放,经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扬尘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

A、工程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

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③土方运输车辆必须保持密闭环境,并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减速慢行。

④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当分区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在平均风速4m/s以上时停止土方作业。

⑤规范有序堆放开挖渣土,定期对临时土方裸露面进行洒水,为防止雨水冲刷以及风力起尘,针对管沟开挖等工程临时土方采取遮盖网遮盖等防护措施。

B.管理措施

①土方的运输车辆应用蓬布遮盖,以减少沿路抛洒和减少运输的二次扬尘产生,并且运输车辆进入保护目标路段应低速行驶,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③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

④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⑤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⑥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并减速慢行。

⑦加强装卸车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尤其在有风天气,装卸时加大洒水降尘次数。

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措施,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尾气

机械和车辆运输时所排放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容易被空气稀释、扩散,所以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三)其他废气

项目供水管道采用压力钢管和PE管,在管道焊接(包含热熔焊接)过程会短时产生一定的废气,其产生量极小,加之焊接作业为露天操作且项目区较为开阔,废气且很快扩散,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各种施工材料时严禁抛掷。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在夜间、午休时间施工(时间为22:00~6:00、12:00~14:00),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影响。

3)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选择的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运行,以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的影响。

4)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控,注意保养机器的维护与保养,避免异常高噪声排放。

5)建设单位应在泵站、蓄水池施工现场架设2.5m以上的围挡或围墙,该墙体应选用隔声或吸声材料,以减轻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督;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节省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7)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养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其最高浓度可达2000mg/m³。施工废水经各区域沉淀池(3×5m3)沉淀处理后可以回用于养护和混凝土拌合,不外排。

项目施工营地不提供食宿,故施工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施工区设置生态厕所,定期清掏,施工结束后拆除,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管道安装完毕后需进行水压试验,试压水取自拥宪渠,拥宪渠水源来自湟水河,其水质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可以用于周边耕地灌溉,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活动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工程挖方总量为2.0万m3(其中土方1.78万m3,表土0.22万m3);填方总量为1.87万m3(其中土方1.65万m3,表土0.22万m3);剩余0.13万m3土方主要来自蓄水池基础开挖产生的余方,全部用于蓄水池施工区垫高平整,工程无弃方外运。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旧木料、旧砖瓦、废弃混凝土渣及废砖瓦等。旧木料、旧砖瓦:设置旧木材、旧砖瓦临时堆放场,零售或以外包形式出售;废弃混凝土渣及废砖瓦:采用边分拣边外运的方式实现废弃混凝土渣及废砖瓦的处置,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弃,要求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实施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县、镇区环卫部门垃圾收集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措施可行。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5.1生态影响避免措施

(1)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在工程施工周边区域增加宣传牌,强调对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宣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猎捕蛙类、兔类、兽类、鸟类(包括鸟蛋)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保护的活动,保护野生动物及生境。

(2)在施工过程中,为避免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要对相关人员加强教育,不主动伤害野生动物,消除其对人类的恐惧。如遇野生动物,应将其放生。 如在施工范围内发现鸟蛋及冬眠的蛙类,可移至附近不受工程干扰的区域。

(3)保护动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普及、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公告、宣传册等形式,对施工人员普及评价范围内保护动植物的相关知识。加强野生动物救护知识培训。

(4)耕地的保护措施:在耕地内施工时,工程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尤其是临时占地区域,用明显标志标明工程施工活动范围,并进行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不可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

(5)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开野生动物繁殖期和保护鸟类迁徙期。

(6)施工期施工场地应设置沉淀池,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5.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要进行细致的规划,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

(2)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在施工场地设挡墙或隔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限制在作业面内施工活动,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越界施工滥采滥伐,以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在工程初设阶级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施工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限制车速、设立标志牌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的影响。

(4)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时,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此外,应对临时施工区进行绿化,尽可能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绿化草籽、树种应优先选择当地种类,若选择外地种需慎重,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以免造成新的外来物种生态入侵。

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布局见附图5-1。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6.1防治分区

根据水土流失分区原则和工程建设特点、施工工艺特征、水土流失特点确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拟建工程划分为泵站区、蓄水池区、输配水管线区、施工临建生产管理区,详见表5-1。

表5-1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

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hm2)

水土流失特点

泵站区

0.05

工程易造成植被破坏,使地表裸露,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基础开挖、回填施工过程中。施工对地表干扰强度大,易发生水土流失

蓄水池区

0.14

工程易造成植被破坏,使地表裸露,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蓄水池开挖、回填施工过程中。施工对地表干扰强度大,易发生水土流失

输配水管线区

3.24

工程线路较长,管道安装铺设过程对地表有一定的干扰和破坏,管沟开挖过程中易发生水土流失

施工临建

生产管理区

0.03

地表扰动大,易产生水土流失

合计

3.46

/

6.2分区防治措施设计

6.2.1分区防治措施

(1)泵站区、蓄水池区

蓄水池区、泵站区属于永久占地。开挖的土方用于工程区内垫高平整,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弃方外运。

(2)输配水管线区

施工前,首先对占用草地和耕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就地保护,剥离的表土最终用于复耕覆土。管沟开挖、管道安装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但主体工程设计对临时开挖土未进行防护。对管线开挖的临时堆土、表土用密目网覆盖,待回填平整后对荒地和草地采取撒播草籽措施进行绿化,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农业生产。

(3)施工临建生产管理区

施工生产区占地面积0.03hm2。对生产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在施工结束清理平整场地后,对占用草地和荒地区域表层覆土并撒播草籽进行防护,对占用耕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农业生产。

6.2.2防治措施工程量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22万m3,表土回覆0.22万m3,土地整治1.24hm2,截排水沟103m。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82hm2。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长80m,密目网临时苫盖4000m2。

运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为保障泵站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购置时,应选取噪声较低的设备。

(2)本项目加压泵站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并安装减振基座,隔声降噪设备的降噪量不小于20dB(A)。

(3)加强泵站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泵轴、机械密封等易损件完好,使其运行保持正常;定期检查水泵的联轴器,防止出现机械性疲劳或轻微磨损,影响水泵的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影响不大,防治措施可行。

2、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蓄水池沉淀泥沙,需每年清理1次,产生量约为4t/a,该部分固体可考虑综合利用,如晾干后作为其他工程回填土方,不能利用时需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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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