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永靖县农业供水价格初步意见的公示
为建立健全我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农业供水价格管理,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县发展改革局依据对全县2017—2021年度农业供水成本监审结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永靖县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初步意见,现予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期为7天,2月4日至2月10日。
联系人: 马英海 180930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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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6楼610室
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