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斌斌同志的提请,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审议通过,决定:
司福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田正杰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
赵金平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崇显胜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世云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司福军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田正杰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赵金平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崇显胜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孔存喜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